董绪公仲裁笔记(一)
发布日期:2025-04-09 20:33:54
董公仲裁笔记——仲裁庭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债权抵销的处理方式。
同一法律关系项下或同一交易项下的债权抵销
反申请方式: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出独立的反请求,主张用自己对申请人的债权抵销申请人的债权请求。仲裁庭会将本申请与反申请合并审理,全面审查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及抵销的合理性、合法性。
抗辩方式:被申请人在答辩过程中,针对申请人的债权请求,提出抵销主张作为抗辩理由。仲裁庭会在审查原请求的同时,审查该抵销抗辩是否成立,若符合抵销条件则予以认可。
违约责任中的减价、替代履行费用及其他抵销情形
减价、替代履行费用通过抗辩抵销:当一方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另一方若认为存在减价或替代履行费用可抵销该违约责任,可在答辩中直接提出抗辩。仲裁庭会审查合同履行情况、违约事实以及减价或替代履行费用的合理性,以确定抵销是否成立。
其他宜通过反申请抵销:除减价、替代履行费用外的其他抵销事项,若相对独立,当事人需通过反申请方式提出。仲裁庭将其与原申请合并审理,以清晰区分不同法律关系和请求,保证仲裁程序有序进行。
被申请人主张已经以抵销方式清偿债务
仲裁庭会在审理原仲裁请求过程中,一并审查被申请人主张的抵销是否成立。被申请人需在答辩或举证过程中,提供证据证明抵销的事实,如双方关于抵销的约定、通知等。仲裁庭将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断抵销是否符合条件,而无需被申请人另行提出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