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陶修明:仲裁庭如何协同推进仲裁程序——以首席为视角
发布日期:2025-08-15
首席仲裁员的角色和职责
首席与边席的互动关系
发布日期:2025-08-15
商事仲裁工作的基本目标追求,决定着仲裁庭暨仲裁员的基本履职要求,那就是专业公正、勤勉规范、妥当高效地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商事纠纷。为实现此目的,仲裁员的专业素养当然是基础性的。而对于较重大或复杂的案件需要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时,仲裁庭作为一个临时组织,其成员之间的专业匹配和工作协同程度,对案件的处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其中,首席仲裁员的角色定位和作用发挥对个案裁判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更是十分关键的。
一方面,首席的风格基本决定庭审的风格,首席的理事能力和协同能力影响仲裁程序的推进,首席的专业基础能力决定着裁决的质量和效率,而另一方面,仲裁庭工作绝非是首席仲裁员的独自责任或独家表现。应该说,仲裁案件的处理,既有诸多的基本规范和共性要求,同时也是颇具个性特点的过程,其中原因除了个案的具体情况外,还有仲裁庭的组成结构(特别是成员的专业知识、背景能力)及互动情况。
在此,笔者结合自身在仲裁实践中的一些经验和体会,浅谈一下仲裁程序中首席仲裁员的角色职责以及首席与边席的协同互动关系。
首席仲裁员的角色和职责
首先,首席要能发挥好主导作用。尽管在法律意义上讲,仲裁案件的处理应该是仲裁庭负责制,而不是首席负责制,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基于我国的仲裁实践,首席在案件中实际发挥着主导推进案件程序直至出裁的作用。由此,在案件整体仲裁过程中,从庭前阅卷、合议,到庭审安排和把控,再到裁决起草和修订定稿裁决的全部环节中,首席都应该有一种承担主要责任、发挥主要作用的自觉意识。具体而言,首席要有担当之心,要有担当之力;要善于提炼问题(包括准备庭审提纲或庭审问题清单,乃至庭后问题清单),并能够提出解决方案;就程序事项处理,要能草拟重要程序函件,要及时修订秘书协助起草的常规程序函件,并说明此等程序处理的背景和必要性,以便于边席跟进讨论,及时发表意见,仲裁庭可快速形成决定。
其次,首席要谦虚勤勉,要践行地位平等和相互尊重,要重视发挥边席作用,要能够倾听意见、重视专业交流和沟通。
再者,仲裁庭在讨论专业问题时,要以专业理性的方式进行,切忌情绪化表达或武断定论;对于存在意见分歧的问题,既要善于化解和收口,又要在必要时留出后续思考讨论的空间。
此外,对于重要、复杂以及存在重大分歧的问题,要重视和鼓励仲裁庭成员通过微信、邮件、批注或另文等书面方式表达,要避免过多的、不准确的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口头讨论。
最后,首席要认真及时起草裁决,特别是要确保裁决草稿的质量。实践中,仲裁庭内部的分歧和争议常常发生或集中发生在裁决环节,一份不到位的裁决草稿,会引发诸多的问题,不仅仅平添边席、办案秘书和核稿人员的工作量,更可能会影响正式裁判文书的质量,其中既涉及纠纷事项裁判处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也事关观点论述及文字表达的可读性和美感度,最终影响的是仲裁的公信力和机构的市场声誉。
首席与边席的互动关系
尽管如上所述,首席仲裁员在仲裁活动中要担负起主要职责,但是,边席的职责和作用发挥同样非常重要,不可轻视。具体而言,从与首席(当然也包括与另一位边席)互动以及首席期待的角度看,有如下几点,值得边席重视:
首先,边席要关注整个案件进程,从接案开始就要及时阅卷(特别是重大复杂案件),确保对案件基本情况有所了解,对其中存在的争议问题有所预判,对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程序事项有所预备,并能及时提醒首席处理。
其次,边席要从仲裁庭是一个整体组织的角度定位工作,积极协同首席,积极补位首席可能出现的疏忽或具体领域专业知识的不足,及时回应首席有关程序及实体问题的讨论提议。
再者,作为边席,对于案件程序推进、审理各项事务,若有问题一定要及时提出来,切不可凡事“以首席为准”。
此外,在庭审过程中,要注意紧跟、理解和围绕首席的庭审思路和安排,在不影响整体庭审安排和节奏的前提下,要注意提醒首席的遗漏或疏忽。同时,在庭审提问环节以及在与当事人交流过程中,要注意表达方式和用词,要保持中道立场,用语中性,专业客观,避免出现诱导、否定、观点明显偏颇、辩论、情绪偏颇等情况。
还有,仲裁庭内部讨论时,要以理服人,不能只表示异议而不说理,更不能情绪化表达引发争执。对于一时无法达成共识、一时难以清晰说透的问题,可考虑在庭后形成书面分析意见。当仲裁庭无法最终达成一致裁判意见时,亦可作为少数意见使用。
最后,可能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对首席的裁决草稿要及时认真阅读,提出问题和建议,必要时,就裁决稿中的部分事项或问题,特别是自己熟悉的专业领域的相关问题,直接给出尽可能完整的书面分析和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