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31 15:55:07
因黄冈仲裁事业的发展需求,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人员 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法律(法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人员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1.发布公告 2023年3月31日至4月30日在黄冈仲裁委员会官网(http://www.hgac.org.cn/)公告栏上公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邮寄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笔试时需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核对。邮寄地址: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37号,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收,联系人:刘亚莉,联系电话:0713-8358210。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37号(老人防12楼)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刘亚莉,联系电话:0713-8358210。 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 3.笔试 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5.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依次取下一名参加考察。 6.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市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录通用标准。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7.聘用 对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黄冈仲裁委员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人员待遇 1.拟聘人员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如确实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2.工资福利待遇和岗位晋升均按照《黄冈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定岗定薪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工作及休假制度,按国家法律规定标准执行。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13-8358210 黄冈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