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仲裁委员会成功举办 第四届第一期仲裁员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4-11-21 19:51:05

4月28日、29日,黄冈仲裁委员会在麻城市黄土岗镇茯苓窝仲裁员培训基地举办第四届第一期仲裁员培训班。黄冈仲裁委员会主任柳雪晴、副主任吴炳先、副主任兼秘书长吴元西参加此次培训,邀请了武汉仲裁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登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法系副主任、律师与公证学院执行院长王永强、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胡美琴授课。

28日上午,培训开班仪式由黄冈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炳先主持,麻城市副市长丰洪波致辞,主任柳雪晴作重要讲话。

柳雪晴主任指出,此次培训班是第四届黄冈仲裁委员会第一期仲裁员培训,目的是进一步增强仲裁员的综合素质、职业操守,提升仲裁员业务能力,通过培训学习加强仲裁知识储备,更专业的服务市场主体,更好的促进区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柳雪晴主任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仲裁裁决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质量,优化简化办案流程,完善立案、开庭、裁决程序,规范约束仲裁权力行使。要进一步加强仲裁服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拓宽市场主体纠纷解决渠道,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需求。要进一步加强仲裁监督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仲裁员信用记录及严重失信行为惩戒等制度,切实加强对仲裁员、仲裁秘书依法依规履职的监督管理。

本次培训班特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法系副主任,律师与公证学院执行院长王永强教授授课。

王永强教授为参训仲裁员讲授《民法典合同编总则司法解释在合同纠纷仲裁中的运用》,授课内容得到参训仲裁员的高度一致好评。

本次培训班特邀武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二级巡视员李登华主任授课。

李登华副主任为参训仲裁员讲授《仲裁法修改背景下商事仲裁的理念与实践》,授课内容得到参训仲裁员的高度一致好评。

本次培训班特邀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胡美琴庭长授课。

胡美琴庭长为参训仲裁员讲授《司法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授课内容得到参训仲裁员的高度一致好评。

本次培训结束后,仲裁员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仲裁员代表发言表示:一要坚守仲裁职业道德,做一名合格、公道、高尚的仲裁员。二要努力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成为能办案、办好案的仲裁员。三要树立仲裁主人翁意识,做黄冈仲裁事业发展的宣传员。

黄冈仲裁委员会系2009年经黄冈市人民政府决定组建,仲裁制度在黄冈发展15年以来,取得了优异成绩。黄冈仲裁委员会始终秉持“为民、公正、专业、高效”的工作理念,遵循“依法依规办案、公平公正裁决”的工作方针,突出“服务仲裁”特色,以公正廉洁、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科学发展为宗旨,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度和影响力,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效,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管机制,倾力打造黄冈仲裁品牌,为提升区域营商环境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黄冈仲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