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仲裁委举办民法典专题学习交流会
发布日期:2025-04-27 11:17:24
2025年4月25日下午,黄冈仲裁委举办民法典平等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的实务研讨闭门学习交流会,活动主旨是:深化仲裁办案秘书与青年律师对民法典相关原则核心理念的理解,提升仲裁案件办理的规范性与专业性。学习会议由黄冈仲裁委办公室主任张超展主持,黄冈仲裁委全体办案秘书、仲裁员代表干文锋律师、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李青律师、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陈李茂律师、湖北多能(黄冈)律师事务所韩克兵律师等三名青年律师代表参加学习交流会。
专题发言: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会议围绕民法典的平等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展开,仲裁委办案秘书刘淼、吴倩、王芳、郭昊羽、王鹏等结合近期处理的商事仲裁案例,分析了平等原则在仲裁程序公平中的体现,发言陈述:仲裁庭在审理涉及民事合同、消费合同、商事合同纠纷时,需要特别注意三类合同性质不同导致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在实质上并不平衡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主体地位经济实力差异导致裁决结果偏差,还探讨了意思自治原则的边界问题,强调尊重当事人合意的前提是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
案例研讨:碰撞观点,凝聚共识。在自由讨论环节,学习人员对格式条款效力认定、情势变更原则适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合同可仲裁性等仲裁疑难问题展开讨论。湖北多能(黄冈)律师事务所韩克兵律师发言陈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合同存在若干平等的协议性要素,具有适度的可仲裁性。
互动总结:以学促行,赋能仲裁实践。会议最后环节,仲裁员代表干文锋律师和黄冈仲裁委办公室主任张超展分别作了会议交流总结,总结发言表述:平等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应当贯彻贯穿仲裁全部流程,从受理案件时的程序告知,到裁决书说理的逻辑严谨性,都应体现对当事人权利的平等保护和对私法自治精神的尊重。
黄冈仲裁委将持续开展系列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开放仲裁平台,推动青年律师发展仲裁业务,并为仲裁员队伍建设储备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