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仲裁委与黄冈中院联合发布仲裁司法审查和裁决典型案例(二)

发布日期:2026-03-02

近年来,黄冈中院与黄冈仲裁委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共同构建民商事纠纷"调解+仲裁+诉讼"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纠纷高效化解。

2024年8月7日,黄冈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黄冈仲裁委印发《关于推动建立民商事仲裁调解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黄冈仲裁委同步成立民商事调解中心,配备专职人员5名,保障日常运行及与法院常态化衔接。2024年以来,已在市县两级法院设立3个派出机构,选派39人次调解员进驻开展调解、仲裁引导等工作,有效分流诉讼案件,为群众提供高效、灵活、低成本解纷渠道,初步形成"调解先行、仲裁保障、诉讼托底"的梯次解纷格局。

值此《仲裁法》修订案实施之际,黄冈中院与黄冈仲裁委联合发布仲裁司法审查和裁决典型案例,旨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强化法院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维护仲裁权威,推动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协同发力。


案例五

仲裁的程序灵活高效



基本案情:

申请人甲公司(供货方)与被申请人乙公司(采购方)于2024年3月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50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以设备存在轻微瑕疵为由拖延付款,甲公司多次协商未果,遂于2025年4月1日向黄冈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合计52万元。

黄冈仲裁委收到申请后,当日审核材料并立案,同步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通知书及证据材料。双方当事人共同向黄冈仲裁委提出放弃答辩期的意见,黄冈仲裁委在收到当事人的材料后快速组庭并开庭。4月10日上午,仲裁庭围绕争议焦点开展调查、辩论及调解,被申请人当庭认可欠付事实,但主张违约金过高。当日,仲裁庭休庭后立即书写文书,认定设备瑕疵不影响合同主要目的,裁决乙公司3日内支付货款50万元,违约金调整为1万元(合计51万元)。裁决书于次日送达双方,全程耗时不足24小时。本案乙公司收到裁决书后,于次日全额履行付款义务,黄冈仲裁委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仲裁特色:

本案充分发挥仲裁便捷、高效、专业的功能优势,为中小企业低成本解决争议提供范例。黄冈仲裁委将持续优化速裁程序,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案例六

仲裁的专业性与权威性


基本案情:

自2007年12月起,某地方政府与某纸业集团签订系列备忘录,约定由地方政府落实林地流转,某纸业集团负责林地建设与经营。2015年至2017年间,因国家及省级层面相继出台天然林保护政策,要求停止周期性砍伐,某纸业集团已经营十余年的林地需收回,系列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就协议解除及巨额投资本息补偿等问题产生重大争议。

该案涉及市场主体重大利益与政府履职风险,黄冈仲裁委为此成立服务专班,积极对接双方,多次组织协商,就仲裁协议签订、程序启动及请求研判等进行沟通,推动某纸业集团正式提交仲裁申请。

进入仲裁程序后,仲裁庭坚持依法公正审理,全程向双方公开流程,并在裁决前及时征求双方意见,确保结果可为各方接受,有效化解纠纷。


仲裁特色:

本案因国家出台保护天然林生态环境政策,导致相关招商引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涉及政府诚信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政府工作难点问题,如果选择仲裁途径解决,其优势在于仲裁程序更具灵活性,允许双方在专业仲裁庭的主持下,更自主地协商并设计解决方案,从而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更有可能找到平衡双方诉求的路径,实现争议的妥善处理。



案例七

仲裁的氛围利于合作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某建筑公司中标某居委会办公楼建设项目,双方于2018年1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期间,双方通过补充协议及会议纪要明确了基坑支护、后期附属工程等内容及施工许可日期。2019年7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020年12月,经审计完成结算。因某居委会未全额支付工程价款,建筑公司于2022年初申请仲裁。

双方主要对工程量变更导致的增补工程款金额存在重大争议。仲裁庭组织多轮调解,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缓和矛盾,促使双方信任仲裁裁决。案件审理坚持目标与问题导向,高效厘清争议、解决问题,最终实现公平裁决与当事人满意的良好效果。


仲裁特色:

在本案仲裁程序中,黄冈仲裁委秉持公正、专业、高效的服务宗旨,为当事人定分止争,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实现仲裁为民的良好社会效果




案例八

仲裁高效处理群体案件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某小区业主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8年12月。业主付款后,至约定收房时发现楼栋工程未完工、外立面脚手架未拆除、配套设施未竣工,直至2020年10月仍未达到交付条件,亦未取得产权证书。双方就逾期交房原因、违约金计算及办证费用等问题产生争议。

因涉及业主众多,黄冈仲裁委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组庭与审理,并指派专人指导立案。为妥善化解纠纷,黄冈仲裁委特邀五位专家与仲裁庭共同研讨案情与裁决思路。仲裁庭多次制定调解方案,组织双方代表进行多轮沟通,虽未达成调解,但精准把握了争议平衡点,最终在和谐氛围中顺利审结该批群体性案件。


仲裁特色:

本案涉及民生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问题,黄冈仲裁委和仲裁庭始终耐心细致的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疏导,并精准把控和推动仲裁程序,对业主合法合理的诉求尽量满足,对业主超出法律规定范围之外的诉求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房地产公司违约行为依法依规处理,但对受疫情影响的逾期竣工时间按照法律规定时长予以合理剔除,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的正当合法权益。收到裁决书以后,小区业主群体及房地产公司均表示服从裁决,并积极履行裁决结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