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口镇工作学习的五个月
发布日期:2026-08-06
为锤炼青年干部群众工作能力,推动仲裁职能下沉基层、融入基层治理,我委安排工作人员刘淼于今年3月赴黄州区路口镇开展为期五个月跟班学习。学习期间,先后在党政办、镇综治中心轮岗,并跟随干部下村参与矛盾调解,零距离直面群众诉求,同步向镇村普及仲裁法律优势,收获颇丰。现将其跟班学习心得刊发,供大家交流学习。
我在路口镇工作学习的五个月
刘淼
根据仲裁委领导的安排,我于2026年3月1日到黄州区路口镇政府跟班学习锻炼。学习期间,我坚决服从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前期在党政办公室熟悉整体运行情况,后期长期驻守镇综治中心,并兼顾外出下村调解工作。
其间,我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党政办,转变视角,适应基层。在党政办领导的带领下,我在党政办负责文件流转与会务协助。虽然时间短,但让我快速了解了乡镇政府的组织架构和中心工作,深刻体会到基层政府作为“最后一公里”的执行压力,完成了从单一部门视角向全局行政视角的转变。
在综治中心,站好“首岗”,服务群众。在综治中心,我主要负责来访群众的登记、引导、拍照留档及情绪安抚。综治中心往往是群众发泄怨气的“第一站”,我坚持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耐心倾听诉求并精准分流。这半年,我接待来访群众60余人次,确保窗口工作零投诉,守住了政府形象的“前台关”。
到村调解,脚踩泥巴,用心沟通。基层矛盾多源于邻里纠纷、土地权属等琐事。我多次跟随综治中心主任深入各村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参与现场调解。例如在一件重复上访案件的调解中,我多次参与现场调解,并负责记录现场情况、拍照取证,向周围邻居了解相关情况等工作。
履行职责,及时普法。学习期间,我始终不忘自己身为黄冈仲裁一员的身份。在综治中心日常接待和外出调解过程中,我发现部分基层矛盾纠纷其实适合通过仲裁途径高效化解,但镇村干部和群众对仲裁制度了解甚少。为此,我主动向综治中心主任介绍了黄冈仲裁的职能定位、受案范围和程序优势,并结合调解中遇到的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典型案例,用通俗方式向工作人员和当事人讲解仲裁相较于诉讼“一裁终局、程序灵活、不公开审理”等特点。同时,我将黄冈仲裁委员会的联系方式和申请流程整理成简明资料提供给综治中心留存备查,方便今后有需要的群众能多一条解决问题的正规法律渠道。
在乡镇工作了五个月,我的工作感受与成长体会:
一是基层工作“难”在人心,需“破冰”先行
基层工作最大的难点不在于事情本身,而在于部分群众对政策的不理解或期望值过高,有些诉求明显不切实际。面对这些,我认识到仅靠讲法律条文往往行不通,必须通过多次上门、拉家常等方式建立信任,最终把政策掰开揉碎讲清楚。
二是基层的综治中心:是“防火墙”,更是“连心桥”
通过实践,我深刻理解了国家大力推进综治中心建设的深远意义。它不是把群众往外推,而是由政府主动搭台,让群众有地方“找个说法”。综治工作的核心是让人民群众在遇到困难时相信政府、依靠法律,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矛盾,避免小事拖大。只有让群众感受到被重视,才能将矛盾真正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
三是年轻人在基层,需要专业,更需要意志品质
基层环境复杂,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甚至言语辱骂,我学会了克制情绪、换位思考;面对恶劣天气仍需下村的情况,我体会到了基层干部的艰辛。这些经历极大提升了我的抗压能力、群众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
这段学习经历是我职业生涯中宝贵的财富。感谢仲裁委领导给予我学习锻炼的机会,也感谢镇党委政府领导的悉心指导。回到原岗位后,我将把在基层学到的务实作风、群众情怀和坚韧品质带入到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谦虚谨慎、脚踏实地的态度,为黄冈仲裁的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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